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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办法

时间:2020-05-08    作者:教育招生信息平台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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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剂原则

  (一)考生初试成绩须同时满足“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中对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对应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我校部分学院调整复试分数线后,调剂考生时按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执行。

  (二)被调剂考生的学历获得形式为“普通全日制”。

  (三)不受理同等学力和独立院校毕业的考生调剂申请。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类别)调剂,并在同一或相近专业(或领域)之间调剂。

  (五)学科门类要求

  1.学术学位: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各领域的考生原则上不得调入学术学位各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结合除外)。

  2.专业学位:报考学术学位有关专业的考生,在符合调剂要求情况下,可调入相应专业学位领域。

  (1)金融、应用统计及工程各领域须从初试科目中设有统考数学考试科目的专业中调剂上线考生。

  (2)法律(非法学)只能从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考生中调剂;法律(法学)原则上从报考法律(法学)专业考生中调剂。

  二、调剂生源质量要求

  被调剂考生的生源质量按下列要求分层次控制。

  (一)上线考生(含调剂,下同)人数未达到本单位统考(联考)招生计划数时,被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为“一流学科”(含“一流大学”,下同)建设院校或报考专业学科排名(以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准,下同)在B及以上,且原则上为“一流学科”建设院校或毕业专业学科排名在B-及以上院校的毕业生。

  (二)上线考生人数达到本单位统考(联考)招生计划数时,被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为“一流学科”建设院校或报考专业学科排名在B+及以上,且为“一流学科”建设院校或毕业专业学科排名在B及以上院校的毕业生。

  (三)上线考生人数达到本单位统考(联考)招生计划数的1.2倍后,被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为“一流大学”(不含“一流学科”,下同)建设院校或报考专业学科排名在A-及以上,且为“一流大学”建设院校或毕业专业学科排名在B+及以上院校的毕业生。